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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发布日期:2018-05-03 11:1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一、金华市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

  4.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和林区内野生植物、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和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和林区内野生植物、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

  5.组织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在市公安局的组织、指导下,协助开展狩猎组织和狩猎枪支、弹药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的防范工作,指导和监督森林防火和火灾扑救等安全管理工作。

  6.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参与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7.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8.组织、指导全市林业产业发展工作。

  9.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宣传工作;协调林业系统对外交流和合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林业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下属市森林公安局、市林业种苗管理站、市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站、市林业技术推广站、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预算。

  二、金华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华市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农林水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金华市林业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8623.11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金华市林业局2018年收入预算8623.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87.56万元,占97.3%;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235.55万元,占2.7%。

  (三)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金华市林业局2018年支出预算8623.1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156.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227.37万元,农林水事务4106.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万91.4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46.1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9.98万元,项目支出7396.98万元。

  结转下年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金华市林业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387.5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87.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87.5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56.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00万元,农林水事务4098.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万91.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林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387.56 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16.8万元,主要是农林水事务支出增长所致。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58万元,占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03万元,占 0.5%;节能环保支出4000万元,占47.7%;农林水事务4098.46万元,占48.9%;住房保障支出万91.49万元,占1.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34.98万元,主要用于金华市林业局本级、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86.37万元,主要用于金华市林业局本级、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养老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34.55万元,主要用于金华市林业局本级、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事务0.68万元,主要用于金华市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费用。

  (5)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30.02万元,主要用于金华市林业局本级、下属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6)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11.01万元,主要用于金华市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事务4227.37万元,主要用于金华市区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项目。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事务718.72万元,主要用于金华市林业局本级、下属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机关服务(项)事务10.8万元,主要用于金华市林业局本级、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的物业管理费。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事务218.3万元,主要用于金华市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事4万元,主要用于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事务2412.43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项目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事务42.3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质量安全(项)事务25万元,主要用于金华市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林业质量安全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政策制定与宣传(项)事务228万元,主要用于金华市林业局本级、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政策制定与宣传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事务236.18万元,主要用于金华市林业局本级森林消防的项目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事务210.9万元主要用于林业资源保护、林业综合治理、平安林区建设、绿化造林、森林公安专项等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91.49万元,主要用于金华市林业局本级、下属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林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26.1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6.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9.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金华市林业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8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2018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8.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9.1%。主要用于接待各级林业部门及相关工作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并要求同城不予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经费按照车辆数量核定,2017年、2018年预算车辆保有量未发生变化。

  (九)其它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金华市林业局本级和森林公安局2家行政单位以及种苗管理站、检疫站2家参公事业单位2018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9.98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金华市林业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1.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4.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6.4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华市林业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国内人、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共他用车1辆;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金华市林业局通用类和专用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61.43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

  4.单位结余: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一般结余、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和专项结余等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11.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指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指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金华市林业局

  2018年4月25日

2018年林业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