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发布日期:2018-01-16 16:5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金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自批准实施以来,作为地区重要的发展指导性规划之一,在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保障建设用地需求、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政策规定、《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15]18)文件要求,结合金华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以金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和第二次土地调查为基础,编制了《金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紧紧围绕“把握新常态、共建都市区”战略主线,按照“走在前列、共建金华”的要求,坚持五大新发展理念,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的保障能力,构筑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格局。

二、调整原则

(一)保障生态优先

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基础理念出发,把基础性、战略性资源保护放在首位,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二)加强耕地保护

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数量质量;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保护优质耕地,切实避免建设占用良田;强化耕地保护制度和占补平衡制度;强化耕地的质量保护和建设,着力提升耕地质量。

(三)促进节约集约

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提高效率的要求,加强现有建设用地整合和内涵挖潜,鼓励低效用地整合改造和深度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拓展建设用地空间,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四)实践多规融合

充分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功能区划、流域区域水利规划等多项规划,合理布局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充分保障“五水共治”工程、“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落地实施,形成合理的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布局。

(五)强化用途管制

统筹落实各部门、专项规划的用地需求,对不同类型的土地利用活动进行分类指导、过程监察,确保土地资源利用、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和空间管制相结合,构建生态文明的宜居城乡环境。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确保土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遵循因地制宜

一方面,根据土地资源实际利用特点,遵循“宜保则保、宜耕则耕、宜建则建”的规律,统筹安排区域内的生态保育用地、农业生产用地和建设用地。另一方面,针对各县市区不同的资源禀赋和职能分工,形成不同的规划引导方向,让各县市区的土地利用形成特色。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成果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在坚持生态优先、耕地保护优先,坚持管住总量、盘活存量,在统筹兼顾的原则下,重新调整了现行规划主要约束性控制指标。

耕地保有量。原规划金华市的耕地保有量为212860公顷。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基础上,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下达金华市耕地保有量指标为209000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原规划金华市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190720公顷。2006-2014年,因重点项目实施核减200公顷基本农田指标,调整后金华市基本农田实际保护任务为190520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金华市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181000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原规划金华市的城乡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为91200公顷,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变更调查成果)99435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金华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为102800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2014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变更调查成果)131222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金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为136500公顷。

(三)土地利用布局调整完善

加快调整优化城市空间功能,科学布局生活、生产、生态空间,构建网络型城市群,逐步形成“一个核心区域、两条发展带、三个城镇集群、两个支撑网络”的空间发展框架。

生态用地布局:依托金华市良好的森林资源、大型公共绿地和湖泊湿地,以山脉、水系为骨干,以山、林、江、田为要素,充分利用自然山体、水体、河网、绿地,构建“一心、两廊、三屏”的生态用地布局。

农用地布局:建设以金华乳制品加工和金华市区、武义、兰溪奶牛养殖基地相结合的中国南方奶牛乳品生产加工基地;以金华、义乌、东阳为主的金华猪和肉制品加工基地;以金华、兰溪为主的浙中花卉苗木基地;以产品产地特征为主的浙中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以武义、磐安、婺城西部山区为主的茶叶生产加工基地;以磐安、东阳为主的浙中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

建设用地布局:构建“一主两副五级”法城镇体系等级结构:都市区主中心城市(以金华市区、义乌两城为都市区主中心)、都市区副中心城市(永康、东阳两个副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兰溪、浦江、武义、磐安)、小城市和中心镇(横店镇、佛堂镇、古山镇等)、一般建制镇;按照村庄布局规划的要求,对自然村实施集聚、保留和撤并的引导;形成金东—义西南产业升级示范区、金兰综合制造业区、义乌商贸产业区、永武五金产业区。

(三)节约集约用地引导

围绕节约集约的国家战略,按照“内涵挖潜与外延拓展相结合、内涵挖潜为主,合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思路,利用增量撬动存量用地,盘活城镇工矿低效用地,立足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有效集聚农居民点用地,积极引导人口、用地、产业集聚,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树立节约集约用地典范,为经济社会建设腾出发展新空间。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通过增量撬动、存量挖潜等手段合理保障城镇发展用地需求,稳步有序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地下空间利用等工作,以城镇有机更新带动城镇建设及功能发育,充分挖掘现有存量城镇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城镇建成区的土地利用效率。规划至2020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30平方米以内。

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以调整和优化用地结构为重点,引导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提升,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改进技术、改善管理,不断降低能耗,提高用地效率。规划至2020年,全市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降到35.20平方米以内。

(四)强化用地空间管制

在以耕地保护和生态优先的规划引导,合理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基础上,根据金华市新的发展要求,合理调整土地用途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

合理缩减有条件建设区规模。按照“三线”划定范围,重新划定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按照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则,合理控制城镇发展规模,缩减有条件建设区规模,在不限制扩展边界弹性的基础上,缩小扩展边界规模,原则上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大于允许建设区与有条件建设区之和。

科学避让生态保护空间。在确定建设用地空间时,充分考虑耕地和生态用地保护,注意合理规避自然生态红线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需要保护的国土空间。具有重要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严管严控,区域内采用正面清单管理,形成“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通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实现国土空间差别化管控政策,控制建设发展方向。

落实生态建设目标,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要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以及城乡用地结构优化,优先以生态文明建设为要求,在城镇村布局中规避污染性企业布局,并在城镇村内部保留一定规模的绿色开敞空间,建设相对集中、生态环境良好的城乡建设格局。

 

 

 

 

附表1:金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情况表

附表2:金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市本级有关指标调整情况表


附表1:金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有关指标调整情况表

 

 

指 标

单 位

原规划指标

2014年现状

调整后指标

耕地保有量

万公顷

21.29

22.19

20.90

万亩

319.29

332.86

313.53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万公顷

19.07

19.31

18.10

万亩

286.08

289.69

271.50

园地

万公顷

8.06

7.44

7.91

林地

万公顷

59.75

58.98

59.34

牧草地

万公顷

0.00

0.77

0.77

建设用地总规模

万公顷

12.47

13.12

13.65

万亩

187.09

196.83

204.82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万公顷

9.12

9.94

10.28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万公顷

6.37

4.89

5.12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万公顷

2.79

3.18

3.37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

万公顷

0.92

0.89

0.96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万公顷

2.23

1.93

2.50

新增建设用地市级预留指标

万公顷

0.00

0.00

0.00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

万公顷

2.01

1.74

2.28

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万公顷

1.58

1.35

1.71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

万公顷

1.59

1.36

1.72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平方米

130.00

142.03

130.00

万元二三产业GDP用地量

平方米

36.98

43.73

35.20

备注:12014年现状为变更调查数据,带*号为20062014年已执行面积。


附表2:金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市本级有关指标调整情况表

 

 

行政单位

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建设用地总规模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人均城乡建设用地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建设用地地均产出

土地开发强度

万元二三产业GDP用地量

 

其中:预留

(万亩)

(万亩)

(万亩)

(万亩)

(万亩)

(万亩)

(平方米)

(平方米)

(万元/)

(%)

(平方米)

婺城区

原规划指标

44.13

39.28

27.50

5.30

0.00

19.63

195.00

135.00

21.00

13.18

25.00

2014年现状

44.82

40.33

28.73

3.61

0.00

21.38

226.21

134.66

15.50

13.77

88.49

调整后指标

43.70

37.97

29.80

5.33

0.00

20.77

195.00

135.00

25.00

14.00

25.00

其中:位于市级中心城区

原规划指标

2.81

2.18

10.20

1.19

8.44

2014年现状

3.22

2.18

9.98

0.77

8.28

调整后指标

2.38

1.88

10.53

1.32

8.59

金东区

原规划指标

27.72

25.21

15.85

3.16

0.14

11.15

195.00

135.00

21.00

16.05

50.00

2014年现状

28.43

25.74

17.07

5.46

0.08

12.67

263.21

119.78

7.53

17.29

43.02

调整后指标

27.72

24.33

17.61

6.13

0.06

14.33

195.00

135.00

15.00

17.00

50.00

其中:位于市级中心城区

原规划指标

2.66

2.24

3.58

0.66

2.66

2014年现状

2.97

2.24

3.37

0.33

2.60

调整后指标

2.00

1.60

3.80

0.80

2.77

金华市本级合计

原规划指标

71.85

64.49

43.34

8.46

0.14

30.78

195.00

135.00

21.00

14.10

39.90

2014年现状

73.25

66.07

45.80

9.07

0.08

34.05

238.70

129.64

12.53

14.90

53.21

调整后指标

71.42

62.30

47.41

11.46

0.06

35.10

195.00

135.00

21.00

15.00

39.90

其中:市级中心城区合计

原规划指标

5.47

4.42

13.77

1.85

11.10

2014年现状

6.19

4.42

13.35

1.10

10.88

调整后指标

4.38

3.48

14.33

2.12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