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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国土资源局(汇总)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7-09-20 10:4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一、金华市国土资源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贯彻执行全省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政策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规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及办法等规定。受市政府委托,研究拟订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全市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以及地质环境管理的政策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执行土地矿产规划、年度利用计划、集约节约利用约束指标情况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国土资源信访、权属纠纷,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按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对市区范围内的新增建设用地实行统一征用、统一提供,负责征地报批、拟订和组织实施土地征用方案,监督征地补偿标准的落实,办理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的协调事宜。

  3.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的优化配置。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并按法定权限审核市以下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指导、审核县(市)矿产资源规划和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统筹城乡土地资源管理,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制定和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参与报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其他相关规划审核。负责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负责组织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4.负责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组织实施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储量情况的数据统计,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负责全市耕地保护,确保规划确定的全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含标准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项目立项、验收、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相关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负责全市土地利用数据的提供。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动态监测和土地统计,组织省、市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县(市)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负责全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管理,负责全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矿产资源工作。监管地价,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监测全市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土地市场、矿业权市场的运行规则和管理办法;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会同农业、林业部门监督管理农用地、林地使用权的流转;贯彻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负责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供地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管理及处置;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负责审查评估机构从事国土资源资产评估的资质,确认土地等国土资源使用权价格;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出让招拍挂工作,审核采矿权转让申请。

  8.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保护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依法依权限负责采矿权出让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的审核。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批准矿山闭坑方案,监督管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负责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管理,负责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监督管理选矿活动;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指标考核、年检、年报和矿产资源督察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调处矿业权纠纷。

  9.依法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环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协调、指导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处置、危险性评估、勘查、治理或搬迁避让认定等工作。对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地质环境资源保护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依法管理地质矿产勘查工作。负责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和其他商业性、公益性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申报和复核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矿(热)水、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年检工作;依法对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助调处重大探矿权属纠纷。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10.负责组织征收土地、矿产资源非税收入,合理安排上级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及其他资金,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矿产专项资金的使用。

  11.推进国土资源科技和人才工作。组织制定、实施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贯彻落实国家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指导帮助市内企业到境外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国土资源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婺城分局、金东分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和局属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管理所、统一征地办公室、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市土地调查登记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婺城分局统一征地办、金东分局统一征地办决算。

  二、金华市国土资源局(汇总)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金华市国土资源局(汇总)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汇总)2016年度收入决算15,324.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567.1万元,占总收入95.06%,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44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045.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399.47万元),占总收入42.06%;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7,684.93万元,占总收入50.15%;其他收入424.65万元,占总收入2.77%。上级补助收入12.44万元,占总收入0.08%。上年结转收入757.02万元,占总收入4.94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汇总)2016年度支出决算14,255.1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8.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48.6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011.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5.5万元、其他支出59.7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562.2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27.21万元,项目支出9,065.68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2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45.55万元,其他各类支出8,08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汇总)2016年年初预算为4,792.07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4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9 %。,主要是因为不动产登记中心合并增加人员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94.68万元,占1.8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79.43万元,占3.55%;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3万元,占0.0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4371.94万元,占86.65%;住房保障支出(类)396.56万元,占7.86%。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4.46万元,2016年决算为4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合并增加退休人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36.28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养老金改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14.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养老金改革。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20.79万元,2016年决算为12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人员。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50.12万元,2016年决算为5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人员。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安排的完成特定任务增加的经费。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2887.82万元,2016年决算为299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57万元,2016年决算为7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调查(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46.39万元,2016年决算为14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变动经费调整。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60万元,2016年决算为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地质环境监测站追加经费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45万元,2016年决算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867.01万元,2016年决算为104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合并增加人员办公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306.53万元,2016年决算为39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汇总)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3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9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55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专项债务收入(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051.09万元,2016年决算为103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个别专项不需用,财政收回。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专项债务收入(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288.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装修两个专项。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29.5万元,2016年决算为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成立新单位追加的不动产登记专项经费。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减少100%,减少的原因为未安排人员外出。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4.4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3 %。主要用于接待省厅、县市人员联系工作用餐等支出。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452人次,共 4.4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巡视意见,省厅开展了责任落实年活动,加强了对市(县)的指导,调研和检查。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2.1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61 %。增加的主要原因丽水“里东重大地质灾害死亡事件”后,加强了对地质灾害的巡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1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国土本级、局属婺城分局、金东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三家行政单位及所属国土资源监察支队一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2.28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1.5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1.3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6.1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土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0辆。实际在用车辆1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市本级单位国土信息化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良好。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6年国土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