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工程(金华市区段)一期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

发布日期:2017-07-14 16:4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申请人金华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申请,要求办理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工程(金华市区段)一期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该项目位于金华市区,包括五个站点和五个区间段,区间线路长度约8.7公里。现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局将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3日,公示地点为项目现场和金华市规划局网站(www.jhup.gov.cn)。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请于2017年7月20日、21日和24日三天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向金华市农科教大楼一楼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或金华市规划局法规处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

综合处: 82468952   

法规处: 82469695

 

金华市规划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