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市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切实保护被征地人员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要求,前期我局组织开展了书面调研和实地调研,听取了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级组织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征地农民代表意见,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关于重新公布金华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1.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征收中心,邮编:321017;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JHSZRZYZSZX@126.com。
2.电话方式: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征收中心,潘女士,0579-82397730。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9月25日下午5点30分。
特此公告!
附件:1.附件1关于重新公布金华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docx
2.起草说明.doc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8月26日
发布时间:2026-08-26
截止时间:2026-09-25
